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事前网上公告
(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财政局关于做好自行采购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 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采购 方式 | 自行采购 |
采购人名称 |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联系人 | 姓名:郑先生 电话:0755-****** |
资金来源 | 部门预算 | 预算 金额 | 80万元(含)以内 |
项目背景 | ?有,情况说明:根据新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我局负责编制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五五”专项规划,现需开展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项目采购工作。 □无。 |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 □有,单位名称: 。 ?无。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价法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中“承诺函”,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技术人员不存在同一人,或同属一个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细见附件2,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特殊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三)按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址:******/ggzy/center/#/register)
三、报价材料递交
(一)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止。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12室。
(三)报价材料可以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的形式。
(四)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致电有关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755-******,联系人:郑先生。
详见附件。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事前网上公告(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