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荣和樾园9#10#楼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Q-FGZ-021(2025)
因采购人业务需要,现就******有限公司交投荣和樾园9#10#楼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询价要求具体如下: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交投荣和樾园9#10#楼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
1.2采购内容:
交投荣和樾园9#10#楼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
1.3项目地点:交投荣和樾园项目位于南宁市佛子岭路与凤凰岭路交汇处东南角。
1.4 工期: 45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
1.5.1 除要求达到以下标准外,同时必须达到按后附的施工图纸和《乔木苗木名录表》《地被苗木名录表》等的标准及专用条款第15条款的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观感优良。如需从外省调入乔木品种时要求出具《植物检疫要求书》《植物检疫证书》和现场复检证书。
1.5.1.1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5.1.2 现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5.1.3 现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50242-2002);
1.5.1..4 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1.5.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1.5.1..6《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
1.5.1..7《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11)和现行规范验收标准验收,如施工过程中,国家调整前述施工规范及标准,则乙方同意接到甲方书面指令后按照调整后的施工规范及标准施工。
******有限公司工程标准化管理文件规定(详附件),如在发包人的监督与检查(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飞行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未执行工程标准化的,每发现1项,发包人有权在检查评分中扣5分,并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项,同时承包人须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做标注整改处理。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工期不顺延。视质量事故严重程度及对发包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20万元质量事故专项违约金处罚。
1.5.2.2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合同条款附件6《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款补充:
(1)承包人在园林大树初选后,照相并将电子文件发送发包人,初审合格后发包人组织园林设计师、建筑设计师、发包人相关业务部门等有关人员到供货现场进行定版,并对定制的苗木现场编号拍照制作身份证明,保存记录及图片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在苗木进场前需要提前7日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没有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进场的苗木和苗木的规格及外型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此部分苗木承包人不得种在发包人的工程范围内,并且须无条件退场。大型乔、灌木,在签订合同前,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相关人员对所选定的苗木,到苗圃现场进一步按照承包人投标提供的样品说明等确认后进行号苗,并进行拍照,作为日后供货验收的标准。
(2)园建铺贴材料的选样定板严格执行发包人材料定板管理流程,执行程序为:设计师提供意向材料样板→承包人选择材料样板→现场制作样板段→组织样板段验收→签认样板段及材料样板→采购材料→进场验收→现场施工交底→大面积施工。
(3)承包人平整绿化种植场地后,应通知监理、发包人验收后方可种植,种植程序应规范。种植土在铺设前需要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共同对待铺设的地点进行现场标高测量,确认达到设计要求后,做文字记录后方可铺设经检验合格的种植土(按施工图中约定的铺设厚度或后期经发包人确认变更的铺设厚度铺设)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凡绿植的规格没有达到设计图纸及合同清单中各种绿植的规格者,承包人无条件进行更换,直到符合合同附件中的标准为止。经过整改还没有达到规格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没有达到要求的苗木发包人将有权不进行结算,而且此部分没有达到要求的苗木发包人留用时不用支付费用。
(5)园建绿化工程施工完成后除按施工图进行验收外,还必须结合方案及效果图进行验收,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1.5.2************有限公司工程标准化管理文件规定为依据。对于因质量控制不力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达标,在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整改意见后,承包人必须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若因承包人的原因无法使工程合格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必须全额赔偿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当无条件予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本工程结算总额10%金额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此款。如发包人有创优要求,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不能达到整体创优标准,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5.2.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施工规范及本工程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供货及施工;施工所用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服从监理、甲方或总包单位现场代表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监理、甲方、总包单位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或专业的有关评定标准。
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集团的检查及检查排序评价,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②发包人的监督与检查(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飞行检查”),************有限公司工程标准化管理文件规定,如在发包人的监督与检查(包括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飞行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未执行工程标准化的,每发现1项,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项,同时承包人须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做标注整改处理。
1.5.2.5乙方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现场相关事宜,不得************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推行的明源智慧工程系统使用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施工单位。乙方须按照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广西和项目当地最新的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政策文件执行。
************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展示区开放专项检查分值不低于80分(含本数),项目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的施工过程第三方飞检,得分不低于80分(含本数),项目楼栋交付前第三方专项检查评估得分不低于75分(含本数),否则发包人有权视检查结果情况恶劣程度,相应对承包人扣罚1万-10万元,从中期工程计量款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有限公司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实施的,每发现一项向承包人扣罚2万元,如因返工整改造成损失、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承包人分别向承包人扣罚1万元-10万元。
1.5.2 质量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单位,并且要求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2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考核期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考核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止(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6月 20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首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时需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将在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确认,确认后,供应商到同一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联系人:唐工,电话:******)。
4.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已报名的供应商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月 26 日下午16时00分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平台(******/)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经盖章的扫描件,pdf格式)。逾期未完成递交,采购人将拒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本询价项目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文件,线上开启。
4.4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存档,响应文件接收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金座2楼 ,接收人: 唐工 ,电话: ******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函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以及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6.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成交。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货物质量或服务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承诺的,或不履行双方签订合同事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本次采购项目参与资格及以后采购报价资格。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金座2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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