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覃塘区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506-450804-04-01-469162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融资贷款及业主多渠道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产业导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贵港市覃塘区绿色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通过实施约1937亩土地整理,经七路(G358国道-经二路)、纬九路(经五路-经九路)、经二路(经七路-经十路)、经五路(G358国道-经十路)共计约4200.79米配套路网工程,配套新能源重卡停充一体站场占地44.45亩、5000m3/d处理量污水处理厂一座,依托本次“EPC+产业导入”,符合产业园产业导入政策的新能源产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型建材,或业主认可的其它产业项目落地,推动绿色能源产业集聚与产城融合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土地面积约1937亩,共计11地块构成。挖方量约******.75m3,填方量约886677.22m3。为避免振动波及飞石对铁路运输路线的影响,故项目区开挖工程主要分为三个区域。根据公园绿地边坡台阶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分别以公园绿地边坡台阶和黎湛铁路以北300m作为区域划分界线。Ⅰ区为整个园区对场地平整的区块1~区块10(区块7部分),采用分层爆破开挖施工,用中深孔爆破法+机械破碎的平整措施;Ⅱ区为公园绿地山体部分,采用边坡分阶爆破开挖施工,用爆破法+机械破碎的平整措施;Ⅲ区以黎湛铁路300m为分界线的区块7及区块7边坡台阶部分,用机械破碎(静态破碎)的平整措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整平、土方开挖与回填、地形重塑及边坡整治。 (2)配套路网工程:本项目规划建设道路四条,为经七路(G358国道-经二路)、纬九路(经五路-经九路)、经二路(经七路-经十路)、经五路(G358国道-经十路)。经七路(G358国道-经二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于经二路北止于 G358 国道,路线全长1138.93m,实施长度 946.94m(扣除起、终及经五路交叉口),红线宽度24m,设计速度为40km/h。纬九路(经五路-经九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于经五路,东止于经九路,全长693.12m,实施长度541.22m(扣除经七路及起终点交叉口),红线宽度20m,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新建经二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西起于经七路,东止于经十路,实施长度867.08m(包括与经七路交叉口、经十路交叉口),红线宽度24m,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经五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西起于现状G358国道,东止于规划经十路,实施长度1845.55m,红线宽度32m,设计速度 50km/h,双向4车道,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软基处理、路基防护、路面,交通与安全措施、雨水、污水、给水、电信、电力等各种市政管线及道路照明路灯以及绿化。 (3)近期能源重卡停充一体站场:近期能源重卡停充一体站场选址园区西北侧,紧邻南梧二级公路(国道358线)与规划经七路、经九路,占地面积44.45亩(约29630平方米),为园区砂石运输提供绿色能源支持。容纳201辆载重33吨的新能源重卡(含122辆场外运输车及79辆场内短驳车),并配备18台300kW液冷超充桩,满足日均86736kWh充电需求。 (4)污水处理厂工程:总占地约61.5亩(约41000平方米),近期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服务范围覆盖园区生产废水及周边村落。管网系统与园区基建同步实施。 本项目总投资:动态总投资205291.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安装费149228.78万元(土地整理工程126538.75万元、配套路网工程15000.00万元、新能源重卡停充一体站场2690.03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50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25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产业导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地层岩性勘察、地质构造勘察、工程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工作内容,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总平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与施工配合等工作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有关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具体内容以最终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和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4)产业导入部分:符合产业园产业导入政策的新能源产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型建材,或业主认可的其它产业项目,完成一个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其中固投不低于6亿元)或不低于200亩用地的项目落地,推动绿色能源产业集聚与产城融合等内容,联合体成员中的产业导入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的产业导入工作,包括:制定产业导入实施计划、产业导入标准、选择符合项目产业导入和产业导入主体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是□否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 一 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的 一 级以上(含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最低不少于 5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其中至少包含1名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 近3 年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竣工业绩时间为项目竣工时间;在建业绩时间为中标时间或签订合同时间)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或估算总投资金额或工程造价金额)≥14亿元及以上的项目 (1、在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显示为准,竣工业绩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3、如提供的施工业绩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只允许联合体牵头方享有该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书细分参与内容)。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产业导入单位组成(联合体总家数≤4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施工或产业导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产业导入等方面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 年7月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18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贵港)(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18080/BidOpening/),使用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 ”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 ”投标的操作流程, 详见“桂交易移动CA ”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合同条款 。 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贵 港)(****** swj.gxzf.gov.cn/ggggzy/)、贵港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0775-******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 地 址:******街道南北五路 ******人民政府南面 西侧南亿花园1-2楼店面 (布山古郡接待中心 208 室) (楼梯口中信达)2楼 邮 编: 537100 邮 编:362800 联 系 人: 朱工 联 系 人:吴国经 电 话: ****** 电 话:******/059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 2025 年 7 月 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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