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镇线K33+593、K34+593处修复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RHAKCG-******
项目名称:安镇线K33+593、K34+593处修复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6,63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镇线K33+593、K34+593处修复养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06,63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6,63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安镇线K33+593、K34+593处修复养护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6,63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镇线K33+593、K34+593处修复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镇线K33+593、K34+593处修复养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0)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3)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时间: 2025年07月14日至 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件以邮件形式(邮件标题以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格式)发送至1******7@gq.com 邮箱);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司通过邮箱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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