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路西延线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第01号补遗书
项目编号:A03-440601-2025-0001-01-01
项目名称:文昌路西延线一期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7月2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社保由投标人所属分子公司缴纳的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5.3款以及评标评审因素“项目管理团队(二)”已分别明确“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应提供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以及“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期为所填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问:关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材料,招标文件要求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扫描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而软件版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材料格式如下,并提示以本表后附材料为准,请问如何按照招标文件后附材料?
回复:评审要求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3.5款为准,因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电子标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均为固化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提供对应资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等,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企业的,因固化格式中无对应节点内容,如“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可不引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数据,可自行补充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后即可。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则无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截图。
3、问: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是否无需通过诚信库信息挑选,直接导出投标文件模板填写相关内容以及添加相关附件即可?
回复:是,无需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数据引用。“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3.5.3款要求提供即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可自行补充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内。
4、问:编制软件附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后附材料固定格式如下,而招标文件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可否将附表四-2 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导出将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按顺序附本表后?软件原定格式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材料”是否可不放置?
回复:因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电子标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均为固化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材料可不提供,相应的业绩网页截图可自行补充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即可。
5、问:人员职务挑选没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选择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备注栏注明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即可。
6、问:附表六-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软件编辑格式与招标文件不符请问如何处理?
回复:因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电子标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均为固化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将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信息”、“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自行补充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即可。
7、问: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姓名”“专业”等栏同步信息后不显示,且无法编辑,该文档无法导出签字,请问如何处理?软件版本表后附材料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明示相关证明材料如何放置?
回复:因本项目采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电子标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均为固化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填写完整,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件补充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即可。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一 章 招标公告中“项目编码”的内容作出补充:
原内容: | 修改为: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A03-440601-2025-0001-01-01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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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5日 | 2025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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