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团山涧等 11 座水库、莲花水和泊洋湖堤应急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口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团山涧等 11 座水库、莲花水和泊洋湖堤应急治理工程 已由湖发改字【2022】2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口县内;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563.03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7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团山涧、上涧、美满、独山、小横山、六甲山等 6 座水库进行水毁修复;堰塘、胡椒峦、凰山、东风、二房涧等 5 座水库大坝防渗加固设计;维修加固灌溉渠道 227.9m。(2)莲花水治理河道长1.9km。护坡护岸长 2.37km,新建便民亲水设施 3 处。(3)泊洋湖堤整治长64.2m。护坡长 64.2m,自排闸箱涵接长 19.6m,改造相应附属设施;南北港进洪堰右侧挡墙水毁修复长 36.2m。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9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五险及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证明,社保五险及公积金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
(10)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1)拟投入注册建造师不准其在从事注册建造师业务的同时兼职从事其他执业,如若查实有此行为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开标过程中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数字化信息进行审查,机器码相同的投标人将被终止投标资格,开标过程中投标家数超过500家时,标后发现下列情形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企业在此次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三)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六)不同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打出;(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起至2025 年10月2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27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2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
7.3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4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提供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的证书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7.5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6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7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8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9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7.1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口县石钟山大道与渊明路交叉口西100米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九瑞大道168号九龙世纪城一栋不分单元703、803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湖口县******办公室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