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渝北教育矫治所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渝北教育矫治所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大屋村100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施工图范围所示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渝北教育矫治所高边坡隐患治理工程;高边坡锚索桩板挡墙;高边坡治理及挡墙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挖运;临时施工便道的修建、恢复及维护;渝北所接入市政道路的雨污管网,配合相关单位实施供水、供电、燃气管网的接入改造;第二强戒所红线范围内因临时边坡占用无法实施的围墙、挡墙、巡逻道路、绿化和照明等工程;渝北所和第二强戒所的围墙、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540.32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 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情形,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该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具备资格条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国家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8-19 17: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08-22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08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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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街道大屋村100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渝大道153号4幢11楼 |
联系人: |
章老师
|
联系人: |
邝文雯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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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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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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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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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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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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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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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4日